1月14日下午,深圳灣,爛尾工程突兀地戳在海里。圖/CFP原標題:深圳3000萬建棧橋僅打樁在不久前結束的深圳兩會上,深圳市政協委員李毅大聲質疑:“幾千萬元花了,就打了幾根樁,當這是老百姓家搭雞窩嗎?”按照2009年完成的工程招標方案,這座本來應該在2012年底完工、可供深圳市民欣賞海景、遠眺香港的美麗棧橋,直到現在仍然只是幾根孤零零佇立在海灣中的巨大橋樁。而這一切,據稱都是“符合程序”的。據新華社開工發現不妥兩次停工“建設一座觀海橋本是一件很好的事,我很期待,計劃用鏡頭記錄這個美好工程。可拍了幾個月,發現工程突然停工了,究竟是什么原因,根本沒一個說法。”李毅說。在遭遇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和社會輿論強烈批評多日后,深圳市建筑工務署1月29日就深圳灣濱海休閑帶南北觀海棧橋建設情況舉行了新聞發布會,首次回應:承認總投資近3000萬元的市政工程“前期準備工作中存在論證不足等問題”,先后兩次停工。據該署副署長劉志達介紹,2008年和2009年,棧橋工程項目分別通過了整體設計和橋梁專項設計的兩次專家論證會,形成了現有的設計方案。設計單位據此完成了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然而,在2010年3月開始橋梁工程建設后,卻在當年5月和2012年9月兩次停工,“現在仍基本處于停工狀態”。到底這個投資近3000萬元的重大工程項目因工期拖延、合同變更而造成了多大損失,備受關注。“符合程序”一說遭質疑在要求加強對政府投資行為監管力度的同時,有關人士還對棧橋事件背后顯現的“自己批準、自己叫停”的決策程序是否得當,提出質疑。對此,劉志達承認“前期準備工作中存在論證不足等問題”,但他表示,整個工程的進展符合相關程序,經過專家論證和規劃國土部門的審批。“第一次調整優化后的設計方案也經過規劃國土部門審批同意,建工署負責的是施工圖設計及施工準備工作。”他說。在很多代表和委員看來,“符合程序”并不意味著不當決策就有了“擋箭牌”,恰恰是這種“符合程序”的觀念背后潛藏著更深層次的隱憂:在棧橋建設過程中,不論是最初的規劃、設計、論證,還是做出暫緩施工決定、重新審批方案,都是政府部門“內在循環”的過程,“決策反復”的合法性、合規性都存疑,而這種“閉門決策”恰恰仍是當前許多政府部門最為習慣的工作思路,這也就使得備受代表質疑的“浪費決策”、“低效決策”難以根除本文由切管機網站采集網絡資源整理!http://www.qieguanji.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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